| 关于做好第十届亚洲艺术节邀商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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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18 08:39 文章来源:新密商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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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十届亚洲艺术节邀商工作的通知
市直各有关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、开发区、郑东新区管委会:
为确保完成第十届亚洲艺术节邀商工作目标,现将第十届亚洲艺术节邀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有关单位,请各单位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采取有效措施,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开展工作,切实抓好邀商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确定一名负责邀商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,并请各单位将负责领导联络员于9月5日前报邀商洽谈部;
2、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客商的邀请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。客商统计自即日起实行第日零报告制度,填报参会客商明细表和参会团组情况表,上报时间为每日上午12:00之前;
3、邀商工作在保证规模的前提下,提升质量,注重实效。市执委会每周通报各单位邀商情况;
4、需要省、市领导会见的重要客商,及时提供背景资料介绍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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